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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对未按时递交信用承诺书的部分企业暂停网上交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6-02 08:01:33  阅读:96715

6月1日讯 

  各药品、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加快落实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医保办发〔2020〕59号)文件和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晋医保发〔2020〕34号)文件要求,在6月1日之前未在山西省药械采购新平台上传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的企业,将暂停在山西省药械采购新平台的药品、医用耗材网上交易资格(目录见附件)。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暂停时间从2021年6月1日起。

  二、如有产品不可替代,将根据实际情况和企业申诉,并补交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后,可恢复交易资格。

  三、企业申诉受理邮箱:sxyxcgywsl@163.com,邮件名称为“信用承诺书+企业名称(药品或耗材)”。

  附件:

  1未递交信用承诺药品生产企业名单.xlsx

  2未递交信用承诺药品配送企业名单.xlsx

  3未递交信用承诺医用耗材生产企业名单.xlsx

  4未递交信用承诺医用耗材配送企业名单.xlsx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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